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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阳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项目一览表

 

 

●特殊门诊申办    

  1.申请所需资料:  

  ①慢性病种提供近一年(10次以上)申请病种的记录完整的门诊就医病历或住院记录,急性病种提供疾病诊断证明;  

  ②申请病种的疾病诊断证明;  

  ③申请病种的相关病理指症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④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⑤本人《医疗保险手册》。  

  2.申请流程:  

  (1)慢性病种申请流程:  

  慢性病类参保人持上述的门诊、住院记录、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张以及相关病理指症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各项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慢性类)审批表》;  

  参保人持《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慢性类)审批表》及上述门诊病历、检查(验)结果报告单到统筹地区指定的慢性病类特殊门诊首诊医院加具专家意见并报首诊医院医务科加盖公章;  

  参保人持首诊医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慢性类)审批表》及上述的门诊病历、检查(验)结果报告单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参保人各项资料并报科室负责人审批。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经审核批准后到社保经办窗口领取《特殊门诊证》。  

  (2)急性病种申请流程:  

  急性病类参保人持疾病诊断证明及本人免冠彩色近照3张到就诊医院医务科,由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各项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急性类)审批表》;  

  参保人主诊医生在《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急性类)审批表》上加具病理体症意见后报就诊医院医务科加盖公章;  

  参保人持就诊医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急性类)审批表》及疾病诊断证明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当场办结该业务。  

  特殊门诊就诊  

  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医保手册》和《特殊门诊证》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特殊门诊待遇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月定额,当月定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扣起付线,按住院比例报销。参保人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以最高病种定额+其他病种定额的20%合并计算。  

  人社官网:http://www.gdyj.lss.gov.cn  

  社保官网:  http://www.gdyj.si.gov.cn/nav.whtml  

  社保咨询:  

  市局:3106299  

  江城分局:3109100  

  阳春分局:7739701  

  阳东分局:6620953  

  阳西分局:5530777  

  海陵分局:3898303  

  高新分局:3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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